陶瓷信息 | 网友:辞职时公司要求签了一份协议,半年内不能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作。
不签协议不给辞职也不给开辞职证明,辞职的半年内需要提供个人交社保信息给公司,公司在辞职后的半年每月付30%工资给你.
其实文中的这个协议也就是“竞业限制协议”,防止你离职后带走他们的高精技术或者商业秘密。那么这个问题怎么破呢?
一.竞业限制协议是什么?
为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我国制定并完善了关于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
所谓竞业限制,指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约定,
在文中具体指限制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也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在职场人士入职时,如果是存在技术壁垒、商业机密的岗位,企业极有可能就会要求签署保密协议与题中的竞业限制协议。
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中规定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从事某些工作企业要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其实合理合法,但文中你都要离职了还要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这一时间签订则其实完全就是变相的“霸王条款”了,本来你完全也拥有拒签的权利。
二.执行竞业限制协议
正如上文所述,竞业限制协议的存在本是正确的,但在你离职前要求你签,其实就有无耻强签之嫌了。
然而,既然题中提到你已经选择签订了协议,那便已经无从反悔了,自然是要去执行竞业限制协议。
协议在内容、期限、范围、地域等方面仍有限制,我们也不是无限期被“沉默”。
根据协议的内容,在离职后的半年时间内便不能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作,否则违约的话自然要承担相应的处罚。
企业在对你实施竞业禁止后,企业应向作为受制人员的你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通常不得低于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并按月支付。
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离职后协议执行最长不超过两年。因此,在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你依旧能享有不小数目的额外收益,
在这段时间内你大可以选择体验生活,以更好的状态重返职场;你也可以选择学习充电,帮助自己不断增强学识与技能;你还可以选择兴趣培养,找到自己除去主职外的新出路。
三. 坐地起价协商条款
既然协议已经签订,那么必将执行,但是我们具体获得多少补偿,其实还是存在商讨的余地。
在文中的这种情况下,个人认为我们仍能选择坐地起价,进而协商具体的条款。
通常职场人士离开企业,企业也会选择好聚好散,也会在协议上做出一定程度的妥协让步。
再加上企业是你离职前通知签订协议,归根结底就是他们有错在先,所以他们会容许你为你的赔偿增加一些数额。
根据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尽管你们已经签订了协议,但你仍可以选择与企业方进行商谈,为自己谋求更多的收益,以弥补一段时间内无法从事相关领域工作。
相信身为协议中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经过半年的修整提升,你依旧能找到理想的下家。
四.万不得已法律介入
如果以上这些最终都无法化解你们之间的矛盾,那么万不得已之下我们也可以选择法律介入。
对于企业如果以扣押工资的方式,强制要求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行为,明显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合理的。
如果企业以工资作为要挟,交涉无果、无奈之下,我们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合同协议本来就是属于平等的双方协商的产物,签订时要具体看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的价值大小来确定,因此双方既已确定,那么便难以更改。
至于协议之外存在违法监控你究竟是否有在限制行业里就业等行为,那倒可以取下下策去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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