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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 搬迁企业应公布土壤污染状况

陶瓷信息网2019-03-02 23:01:35

 陶瓷信息综合消息  随着国家化解产能过剩矛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及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等工作的部署实施,新一轮工业企业搬迁工作已经开始。

为了防范工业企业关停搬迁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和滋生突发环境事件,环保部于nth="5" day="2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520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根据环保部nth="5" day="19"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519发布的《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下简称《编制说明》)透露,据粗略统计,全国不同类型的数万家企业甚至更多将在未来几年内实施搬迁,涉及的污染土地面积十分惊人,企业关闭或搬迁后遗留的场地在再开发利用时存在较大的环境健康风险。

环保部要求企业关停搬迁前应根据各种情形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在关停搬迁过程中应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或使用,妥善处理遗留或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待生产设备拆除完毕且相关污染物处理处置结束后方可拆除污染治理设施。企业应对原有场地残留和关停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进行处理处置。

 环保部还要求,搬迁关停工业企业应当及时公布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公开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过程中污染防治监管信息。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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