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信息综合消息 6月30日,北京市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张亮起诉“意大利IMOLA陶瓷”肖像侵权一案,张亮以被告北京众信利华经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其姓名、肖像,要求对方赔偿68.5万元。
张振锁(张亮)在起诉书中称:2014年8月,其获知被告北京众信利华经贸有限公司在名为“意大利IMOLA陶瓷”的微博上将其姓名、肖像用于“意大利IMOLA陶瓷”的宣传推广。
张亮的代理律师表示,“意大利IMOLA陶瓷”的相关微博下配有图文,行为极易使公众理解为原告为被告代言人,且涉嫌侵权图文具有明显商业宣传性。在其提供的微博截图显示,该瓷砖品牌博文配图确实多次使用了张亮的照片和名字。
在起诉书中,“意大利IMOLA陶瓷”被要求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原告公开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维权支出共计68.5万元。
“意大利IMOLA陶瓷”方则表示因为人员交接问题,造成了疏忽,因此迟迟没有进行道歉,现愿意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道歉,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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