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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制定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细则

陶瓷信息网2019-01-10 01:36:26

       陶瓷信息综合消息  为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规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四川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共24条,自201412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细则》提出,鼓励企业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优先使用获得绿色评价标识的建材。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15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开发项目,都应使用获得标识的绿色建材。

  《细则》对实施的组织管理、申报评价和监督检查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绿色建材评价机构管理办法、绿色建材评价技术要求,委托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建立统一的绿色建材标识产品信息、诚信分值发布平台,动态发布管理所有星级产品的评价结果与标识产品目录。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标识的监督管理,实施并推广应用获得标识的绿色建材。绿色建材评价机构依据本《细则》和相应的技术要求开展绿色建材评价工作。

  据了解,中国仍处于城镇高速发展的阶段。2020年我国城镇绿色建筑比重将提升至50%。业内人士认为,重庆应抓住城镇高速发展机遇,以“控制能耗总量、提升能源效率”为主要思想,以绿色化推进、区域化推进、产业化推进”为核心,建立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为推手的城镇化发展机制。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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