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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集中开展建陶企业粉性物料污染整治活动

陶瓷信息网2019-01-10 01:32:05

 

陶瓷信息讯 驻山东 张新生 报道 为进一步改善淄博环境空气质量,严厉打击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淄博各级环保部门于近期集中开展建筑陶瓷企业粉性物料污染整治活动。此前,淄博市环保局曾下发要求规定,自nth="8"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5830起,在18时至次日8时时段,淄博所有建筑陶瓷企业一律停止喷雾干燥塔制粉作业。

nth="10" day="13"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013晚间,淄博市环保局与淄博市公安局联合对全市建筑陶瓷企业组织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据了解,此次环保专项行动共分四个小组,分别对张店区南定镇、沣水镇、傅家镇、淄川区双杨镇内的部分企业进行检查。检查重点是中心城区南部燃煤电厂等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中心城区南部建筑陶瓷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夜间开启喷雾干燥塔制粉作业情况。

对于此次检查过程中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移交公安机关。对于大气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依法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以罚款;其他环境违法行为,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作为淄博重要的建筑陶瓷生产基地,淄川区更是高度重视。早在nth="10" day="7"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07,淄川区专门召开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建筑陶瓷企业粉性物料污染和石灰石矿山石料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此次整治活动对制粉工段、物料堆场、厂区道路、车辆运输、在线监控等各个环节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制粉工段要求所有建筑陶瓷企业在18时至次日8时时间段内,一律停止喷雾干燥塔制粉作业,可利用夜间阶梯电价政策进行球磨工作;原料、煤炭及所有粉性物料必须密闭储存料棚内,料棚内安装水雾状喷淋降尘设施;厂区门外与主干道连接段要实施硬化,厂门外两侧实施绿化,建设固定洒水设施,厂区道路不得有毁损、积水、积尘;进、出厂散装物料车辆必须密闭运输,配备建设车辆自动冲洗设施;要配套建设完善的在线自动检测设施并确保数据准确、上传良好。会议同时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开展专项活动,集中人力、物力对辖区内露天存放的粉状物料临时存场(或经营堆场)、中转站等依法予以取缔,辖区内禁止露天堆放粉状物料。

此次整治分为三个阶段,即日起至nth="10" day="12"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012为动员摸底阶段,各镇(街道、开发区)对辖区破损路面、露天存放粉状物料堆场(中转站)进行摸底调查,并制定整治方案;各有关企业开展自查,并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nth="10" day="13"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013-nth="11" day="23"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123,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企业根据整治方案,完成整治活动;nth="11" day="24"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124-30日起,由区空气异味综合整治督导组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形成通报。

淄川区空气异味综合整治督导组将严格考核标准,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提出通报批评。环保部门开展建筑陶瓷企业环保工作千分制季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与企业环保信用挂钩。年底,在实施挂牌督办、停产整治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报区政府批准采取停业、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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