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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雾霾频现,淄博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

陶瓷信息网2019-01-10 01:29:45

陶瓷信息讯 驻山东  张新生 报道  近日,北方多地连续出现重度雾霾天气,对当地百姓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不利影响。在此情况下,淄博市环保、住建、城管等多部门联合行动,积极强化相关治理措施,于12月21日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

12月21日,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启动后,淄博市环保、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立即对工矿企业、餐饮经营单位、建筑工地等区域加大了管控力度。

  据了解,住建部门落实土石方施工工地除尘措施,并将土方开挖规模减小至少50%;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建筑施工工地建成区及站点周边5公里内停止施工、拆迁等。环保部门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对存在擅自停运治污设施、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相关企业采取限排措施,限排标准为不少于产能的50%;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报告频次提高到8小时通报1次。钢铁、焦化、水泥、建筑陶瓷、化工、工业锅炉等行业全市范围内限产30%。城管部门则加强油烟治理力度,对餐饮业的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作出限制。

今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第一年,这一年来,淄博市环保局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不定期、不定时地对辖区内工业企业进行夜检、抽检,并对违法企业坚决依法处罚,有力杜绝了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2013年9月6日,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淄博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暂行)》(以下简称“预案”),对发生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发布、应急响应、部门联动、应急终止作出明确规定。

预案对应急响应的等级作出明确规定:当一个或多个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24小时均值在201-300范围时,即为重度污染天气,市应急指挥部应在该区域范围内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当一个或多个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24小时均值在301-500范围时即为严重污染天气,市应急指挥部应在该区域范围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一个或多个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24小时均值超过500时即为极重污染天气,市应急指挥部应在该区域范围内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据了解,截至目前,淄博市今年已启动8次应急响应,其中7次为Ⅲ级响应,仅12月就启动了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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