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信息讯 11月24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下发《关于公布2016年度环境信用评价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为响应国务院关于“2017年底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的要求,以及四川省政府关于“到2020年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用档案覆盖率大于50%”的要求,四川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省环保厅评价企业达到500家以上。根据上述要求,四川省决定2016年度在全省21个市(州)全面推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将545家国控企业和23家危废处置企业全部纳入评价范围。
《通知》公布了纳入2016年度环境信用评价的851家试点企业名单,其中包括四川白塔新联兴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两家建筑陶瓷企业。根据要求,四川省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将组织试点企业填报环境信用评价相关材料,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据了解,企业的环境信用,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表示。企业获得环保部门认可,获得“环保诚信企业”评定,环保部门将予以其以下鼓励:对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以及其他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予以积极支持;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者其他资金补助;优先安排环保科技项目立项;新建项目需要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时,纳入调剂顺序并予以优先安排;建议财政等有关部门在确定和调整政府采购名录时,将其产品或者服务优先纳入名录;环保部门在组织有关评优评奖活动中,优先授予其有关荣誉称号;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积极的信贷支持;建议保险机构予以优惠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将环保诚信企业名单推荐给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工会组织、有关行业协会以及其他有关机构,并建议授予环保诚信企业及其负责人有关荣誉称号;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其他激励性措施。
《通知》表示,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环保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和管理水平,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决定加强对环保部门和企业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其中,对环保部门人员的培训,由省市环保部门组织;对企业的培训,委托四川省环境科学学会、四川省环境保护政策法制研究会具体实施,由企业自愿报名参加,重点培训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环境信用评价指标解读、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应注意的重点事项、环境信用管理对企业经营发展的作用和影响、失信企业的认定、环境信用修复及预警等。(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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