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福建省晋江市政府召开会议,对全市未全部使用天然气的建筑陶瓷企业,下一步使用天然气的替代时间及依法采取强制断电停产措施进行部署。
根据福建省和泉州市要求,晋江市第二批76家、第三批23家建筑陶瓷企业,应nth="9" year="2013" w:st="on">9月30日前全部使用天然气。截至目前,以上99家建筑陶瓷企业中,只有25家全部使用天然气。对此,晋江市政府再次强调,必须在nth="9" year="2013" w:st="on">9月30日全部具备天然气通气条件(已在用企业须保持原用量),且逐日增加用量,至nth="10" year="2013" w:st="on">10月8日中午12时前分期分批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凡nth="9" year="2013" w:st="on">9月30日无故不具备天然气通气条件的建筑陶瓷企业,必须于当日17时前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对于未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替代任务,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或未切除水煤气供气管道的建筑陶瓷企业,从nth="10" year="2013" w:st="on">10月8日下午起,将采取强制断电停产措施。
(来源:《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