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信息 | 今年1月初,广东省印发 《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喷雾干燥塔、窑炉烟气基准含氧量为18%,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调整为20、30、100mg/m3,自本标准颁布日起,新建企业执行此标准,自现有企业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
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官网7月12日发布公告显示,广东省《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6月28日正式发布,现有企业执行时间由征求意见稿中的2019年10月1日推迟至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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