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政府投资新建项目和国有投资新建项目应带头采用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全部采用工程总承包,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建项目和PPP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
到2020年,湖北省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占比,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达到30%以上,其他市州达到15%以上;到2025年,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达到50%以上,其他市州达到30%以上。
《意见》同时指出,加快推动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监督管理等体系,完善全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布局规划,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和住宅全装修实施范围。加快研究制定装配式建筑招投标实施办法,装配式建筑按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开展招投标。
从2018年10月1日起,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满足装配式建筑技术条件的,50%以上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各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中,全面推行一体化装修技术。装配式建筑优先纳入“鲁班奖”等培育计划,符合装配式建筑而未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一般不纳入评奖范围。
(陶瓷信息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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