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信息综合消息 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新消费者权益法(简称“新消法”)也随即实施。
“本次新消法实施,耐用品的部分有所修改,这部分商超应该加强关注”, 广州市消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前有一些消费者买了机动车、电冰箱、电视等耐用品回家,用了一段时间才发现有问题,但由于此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 谁主张谁举证 ,因此造成消费者维权难的现象,但现在对于耐用品,是商家有举证的责任,例如如果出现问题,商家要出示检测报告证明这个商品没有问题,这对消费者的保护很大。”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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