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目标到2015年,选择100个左右城市(区、县)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各创建城市(县)的资源产出水平提高幅度超出国家平均水平,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优于上级政府分解指标。
通知指出主要任务包括构建循环型生产方式、形成循环型流通方式、推广普及绿色消费模式、推进城市建设的绿色化循环化、健全社会层面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创新发展循环经济的体制机制、探索转型发展模式等。
(来源: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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