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原料进货检验应该怎么做呢?这是一个困扰着陶瓷企业管理者和生产者的问题,那么今天就跟着陶瓷信息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吧。
目的
为了规范进货(指坯用原料、化工原料等)检验和试验作业,使进货检验和试验作业有章可依,确保检验和试验作业能满足生产和工艺要求。
适用范围
陶瓷厂生产来料(指坯用原料、化工原料等)的检验和试验的作业。
权责
1、验收员负责按各种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及有关文件对进货进行检验和试验,以及负责原料的相关标识;
2、质技部工程师负责审核各种检验结果;
3、生产经理负责对检验不合格或差异大的来料进行最终结果判定以及负责核准各种原料的紧急放行;
作业细则
1、原料到厂后,验收员按供方送货单所示的供方单位、物料名称、数量等与供应部的进货通知单进行核对验收;
2、核对如有误,则验收员要立即通知供应部有关人员予以确认;确认或核对无误后,如来料是坯用原料,则由验收员按原料管理员安排的仓位指挥原料入仓;如来料是化工料,则由化工仓仓管安排入仓,并通知验收员检验;坯用原料和化工原料入仓后,验收员或化工仓仓管员都要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有关规定对新进原料进行标识;
3、原料入仓并标识后,验收员按《原料验收标准》及各类《检验指导书》等有关检验和试验文件进行取样检验或抽样打饼检验,并填写《原料验收表》或《样品检验试验报告》。
4、初步判定为合格后,验收员则将此表及样饼一式二份,一份由质技部自存,另一份于每天上午10:30 以前上交供应部;
5、经检验不合格或差异大的来料,由质技部总工程师初步审核后,再将《原料验收表》或《样品检验试验报告》及样饼送达生产部,由生产经理对来料进行审核判定。
1)如该来料为生产急用,其质量又不致引起重大质量事故的,由生产经理在检测表上核示可作让步接收处理。并一式三份,一份由质技部存档,一份由生产部保存,一份交供应部;
2)如来料被判定为“退货”时,则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有关规定,由供应部通知供应商退货;
6、“紧急放行”处理:
1)如某原料经检验为不合格且对最终产品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生产上又急用的则按4.5.1有关规定执行;
2)如生产急需而又来不及检验需紧急放行的原料,由技术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加建议后,再送达生产部由生产经理审阅,得到生产经理核准后才能紧急放行,验收员或仓管员应依《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对该原料进行标识;
3)经紧急放行的原料,该原料在后续工序使用过程中,质技部仍需指定人员对该原料的质量情况进行跟踪,并按相关标准和文件对该核尚未投入使用的部分进行检验;
4)跟踪验证或后来验证为不合格的原料,则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有关规定,将未投入使用的部分立即换回;如该原料是构成产品的重要部分,必须对使用该原料生产的产品进行再次验证;
不合格来料处理
1、不合格来料与合格来料由质技部予以区分并标识清楚;
2、供应部与供应商协商退料事宜,如来料整核不合格判定退货时,自通知日起由供应商10天内自行取回,供应商在期限内未收回退料又未有延期申请时,仓库可将退料作废料处理,不再保存在仓内。(王银川 陶城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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